格隆匯 6 月 29日丨華能國際(600011.SH)發佈,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會議審議並一致通過了《關於山東公司受讓泰豐新能源權益的議案》:
1、同意華能山東發電有限公司(“山東公司”)以人民幣2.2842億元受讓華能泰山電力有限公司(“泰山電力”)持有的華能山東泰豐新能源有限公司(“泰豐新能源”)82.23%股權。
2、同意山東公司與泰山電力簽署《華能山東泰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公司董事會(及獨立董事)認為,前述轉讓協議是按下列原則簽訂的:(1)按一般商業條款(即按公平磋商基準或不遜於公司能夠獲得的來自獨立第三者之條款);(2)按公平合理的條款並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和(3)屬於公司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
此次交易的成交價格以截至2019年9月30日對泰豐新能源的資產評估結果為基礎確定,選取收益法評估結果作為評估結論,並作為此次交易定價基礎。公司董事會(及獨立董事)認為,根據評估機構提供的評估報告和評估方法説明,評估機構所依據的評估價值分析原理、計算模型及採用的預期收益、收益期、折現率等重要評估參數、依據的選擇正確,評估方法和評估結論合理。
3、同意與此次交易相關的《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公告》,並授權趙克宇董事長根據實際情況,以維護公司的最大利益為原則,對該關聯交易公告進行非實質性修改,並進行適當的信息披露。
4、授權趙克宇董事長根據實際情況,以維護公司的最大利益為原則,採取適當行動處理其他與受讓泰豐新能源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對交易方案、交易協議和關聯交易公告進行調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