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28日丨彩虹股份(600707.SH)公佈,公司近日從國家商務部官方網站獲悉,美國夏普公司(SharpCorporationandSharpElectronicsCorporation)依據《美國1930年關税法》第337節規定,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337調查申請,指控對美出口、在美進口和在美銷售的特定液晶顯示設備及其組件(CertainLiquidCrystalDisplayDevices,ComponentsThereof,andProductsContainingtheSame)侵犯其專利權,請求ITC發佈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陽彩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彩虹光電”)及其相關客户涉案。目前ITC已決定對液晶顯示設備、其組件及下游產品發起337調查。此前,夏普公司已向美國加州中區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彩虹光電及部分客户侵犯其專利。
彩虹光電作為一家顯示及材料業務的高科技企業,一貫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遵守各項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具有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彩虹光電在成立之初就建立了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積極開展知識產權的申請、保護和運維工作。
獲悉相關事項後,公司及彩虹光電高度重視,目前已成立了專門的工作組,針對本次337調查及地方法院訴訟,積極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正式的法律文書。
經初步判斷,上述337調查及訴訟對公司目前的生產、經營不會造成實質性影響。公司將持續跟進上述事項2的進展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