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書福:建議後移汽車消費稅至銷售環節
2020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全國人大代表、吉利控股董事長李書福將就汽車消費稅改革提出建議。他認為,汽車消費稅是1994年國家稅制改革中設置的一個稅種,它是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徵收一道消費稅,一般體現在生產端,目的在於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
數據顯示,2019年財政收入中,國內消費稅1.26萬億元人民幣,其中汽車製造業全年消費稅逾900億元,佔消費稅總收入的8%。
李書福表示,根據現行的消費稅政策,除超豪華小汽車在零售環節加徵消費稅外,其他小汽車均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生產企業墊付消費稅導致汽車生產企業資金大量佔用,影響企業進行技術創新、產品研發,不利於汽車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汽車消費稅目前為中央稅,地方受益微薄,相反卻承擔著汽車消費快速增長後的交通擁堵成本和道路、停車場等基礎設施投入成本。
李書福建議,將汽車消費稅徵收環節由目前的生產環節後移至銷售環節,並建議中央與地方「五五共享」。他認為,此舉可減少生產企業流動資金的大量佔用,有利於企業更好地將資金投入技術創新、產品研發,從而推動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同時,消費稅後移,將部分稅收留在地方,還可以推動更多資金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消費環境,進一步激活消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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