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7日丨吉峯科技(300022.SZ)公佈,權益變動前,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成經建發”)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20年5月6日,成經建發與王新明、山南神宇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與王新明簽署了《表決權委託協議》,與吉峯科技簽署了《股份認購協議》。此次權益變動方式如下:
成經建發自王新明、山南神宇分別受讓1166.06萬股和1123.2萬股股份,受讓股份合計為2289.26萬股,佔吉峯科技總股本的6.02%。股份轉讓價格為4.80元/股,不低於協議簽署前1交易日收盤價的90%。
在受讓股份完成且《表決權委託協議》生效後,成經建發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289.26萬股股份,並通過表決權委託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3498.19萬股股份所對應的表決權。成經建發在上市公司中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合計為5787.46萬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5.22%。成經建發將成為可支配上市公司最大單一表決權的股東。
根據《股份轉讓協議》約定,成經建發有權提名過半數的董事,屆時成經建發將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將成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根據《股份轉讓協議》及《表決權委託協議》,表決權委託期限自《表決權委託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以下兩個時間點中的較早者止:(1)兩年;(2)成經建發作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認購對象,非公開發行股份完成登記之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委託。此外,若《股份轉讓協議》終止,在上市公司償還完畢成經建發全部借款(吉峯科技借款金額為19362萬元,期限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協議生效後的第365日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完成後30日中的較早者)前,表決權委託仍然有效,不受委託期限的限制。
同時,成經建發擬通過現金認購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增強控制權。根據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成經建發擬以現金3.35億元認購吉峯科技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認購A 股股票數量為1億股(最終認購數量以中國證監會核准文件的要求為準),佔此次非公開發行前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6.30%,發行價格為3.35元/股。
此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股東王新明的表決權委託自動解除。信息披露義務人成經建發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將增至12289.26萬股,佔此次非公開發行後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5.59%,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此次權益變動前,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王新明、王紅豔夫妻;股份轉讓完成和表決權委託實施後,公司控股股東將變更為成經建發,公司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成都經開區管委會”)。
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8日開市起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