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月17日丨協鑫集成(002506.SZ)公佈,公司於2019年7月31日取得中國證監會下發的《關於核准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1316號),核准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0.1248億股新股,該核准批覆自核準發行之日(2019年7月18日)起6個月內有效(“2018年非公開”)。
公司自籌劃2018年非公開以來,一直積極推進相關事宜。由於《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再融資相關規定(相關規定以下簡稱“再融資新規”)已公開徵求意見。但截至公司2018年非公開的批覆到期日,再融資新規尚未實施,經與已簽署《附生效條件的認購協議》的投資者合肥東城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合肥東投”)及其他意向投資者溝通及審慎考慮,公司決定對發行方案進行調整,並計劃根據再融資新規及其他監管要求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並更新申請文件後繼續推進並啟動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
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擬實施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計劃(“2020年非公開”),2020年非公開募集資金仍將繼續用於投資2018年非公開所計劃投資的“大尺寸晶圓再生半導體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項目”,但實施地點、投資金額等事項根據公司和項目實際情況有所調整,並新增“阜寧協鑫集成2.5GW疊瓦組件項目”。2020年非公開募集資金方案的實施將有利於公司夯實光伏業務基礎、佈局半導體第二主業。2018年非公開方案到期不會對公司目前的生產經營及運營資金造成實質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