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月16日丨南極電商(002127.SZ)公佈,公司股東吳江新民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新民實業”)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證監局(“江蘇證監局”)下發的《江蘇證監局關於對吳江新民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0]9號),相關具體內容如下:
“吳江新民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經查,你公司原持有公司134,049,616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46%,為公司5%以上大股東。南極電商於2019年9月17日披露你公司減持計劃,你公司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南極電商股份不超過2450萬股,其中集中競價減持將於公告披露起15個交易日後進行。9月26日,你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南極電商股份82萬股,減持金額903.28萬元,減持數量佔南極電商總股本比例為0.033%。前述減持行為距離減持計劃披露日未滿15個交易日。
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八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現決定對你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