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士利集团(01285.HK)公布,公司全资附属广东嘉士利向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广东开兰面粉违反双方订立之协议。根据协议,於去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东嘉士利应向开兰预付面粉购买款,而开兰应以折扣价向广东嘉士利供应面粉。
根据协议条款,广东嘉士利已於去年3月7日前向开兰预付1亿元人民币(下同)。去年度,购买价款共计约为3,832.7万元。其後,由於开兰因财务问题而停产,开兰未履行协议义务,既未供应面粉,也未向广东嘉士利退还预付款。
於去年12月26日,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作出对广东嘉士利有利的判决,根据判决,开兰应於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广东嘉士利支付预付款余额及损害赔偿金,计8,033.2万元;及广东嘉士利可对开兰提供的担保物,包括开兰仓库中的面粉和小麦等行使权利。
集团指,违约发生後集团增加了向其他供应商的面粉采购,以应对开兰面粉供应不足的情况。董事会认为,该违约不会对集团的整体面粉采购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倘若广东嘉士利无法收回开兰未偿还的预付款,公司将於2019年度之综合损益账中作出拨备,目前评估,倘若作出上述拨备,集团年度的基础业务利润将与上年度的数值相当,但若不作出该拨备则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