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11日丨鴻利智匯(300219.SZ)公佈,2016年3月9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認購廣發資管•明珠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議案》。為滿足公司業務拓展和戰略發展的需要,充分藉助專業投資機構的投資經驗和資源,促進公司整體戰略目標的實現,實現各方共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人民幣4000萬元認購了廣發資管•明珠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明珠1號”)的4000萬份次級C份額。
根據《廣發資管·明珠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明珠1號的管理期限預計為3.5年,可展期也可提前終止,當明珠1號的管理期限滿3.5年時,如存在未變現資產,明珠1號可展期,展期期限不超過2年。受中國證監會於2018年10月22日發佈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的影響,明珠1號部分情形(多層嵌套、槓桿比例超標)不符合資管新規的有關規定,因此明珠1號不能根據約定正常展期2年,明珠1號於2019年10月8日已到期終止。
因明珠1號存在未變現退出,公司擬向佛山創鈺銘宣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創鈺銘宣”)以4000萬元的價格轉讓明珠1號4000萬份次級C份額,在份額轉讓協議簽署6個月內,創鈺銘宣將上述4000萬元份額受讓的對價支付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