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2日丨格力電器(000651.SZ)公佈,格力集團為積極踐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優化治理結構,推動格力電器的穩定快速發展,經依法公開徵集程序,於2019年12月2日與珠海明駿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珠海明駿”)簽訂《珠海格力集團有限公司與珠海明駿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關於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之股份轉讓協議》,約定珠海明駿以46.17元/股的價格受讓格力集團持有的格力電器902,359,632股股份,佔格力電器總股本的15%,合計轉讓價款約416.62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珠海明駿根據格力集團對意向受讓方提出維護管理層穩定具體措施及未來與上市公司管理層合作,在意向受讓文件中向上市公司管理層提出了邀請。珠海明駿在經格力集團評審委員會綜合評審,被確認為最終受讓方後,在此基礎上與上市公司管理層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在《股份轉讓協議》簽署之前,格臻投資作為公司管理層實體與珠海明駿上層權益持有人珠海高瓴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HH Mansion Holdings (HK)Limited和Pearl Brilliance Investment Limited簽署了《合作協議》,對此次交易維護上市公司管理層穩定的相關措施及上市公司管理層合作的具體方案進行了約定。
受讓方無實際控制人,根據此次股份轉讓完成後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以及公司治理情況,上市公司在此次股份轉讓完成後將變更為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此次股份轉讓尚需取得珠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珠海市人民政府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等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或確認,之後方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協議轉讓過户相關手續,此次股份轉讓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