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河北省人民政府2008年2月28日《關於同意秦皇島港務集團有限公司重組上市方案的批覆》(冀政函[2008]15號)批准,秦港集團作爲主發起人,以其擁有的港口相關業務和資產作爲出資,聯合其他9家以現金出資的發起人,共同發起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