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9月29日丨東華能源(002221.SZ)公佈,公司於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30日分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關於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授權事項的議案》、《關於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償債保障措施的議案》,並於2020年7月9日獲得證監會《關於同意東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1417號),因董事會決議有效期屆滿,為保障發行工作的順利完成,公司於2021年9月29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重新審議上述事項。此次發行公司債券需提請公司 2021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為拓寬公司融資渠道,優化負債結構,降低資金成本,公司擬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此次債券票面金額為人民幣 100元/張。此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本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4億元(含14億元),具體發行規模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獲授權人士在上述範圍內確定。
此次發行公司債券所募集的資金擬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優化公司債務結構、補充流動資金等合法合規用途。募集資金的具體用途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者董事會獲授權人士根據公司財務狀況與資金需求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