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 月 11日丨永和智控(002795.SZ)公佈,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永和流體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1]7號)。
原因系公司存在以下違規事項:2020年4月3日,公司與民生銀行成都分行簽訂《併購貸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1.1億元,上述合同項下的借款以公司持有的成都永和成醫療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達州醫科腫瘤醫院有限公司95%股權、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權質押擔保,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位於成都高新區天府三街88號房產抵押擔保。根據涉及上述質押及抵押的合同顯示,上述質押的股權及抵押的房產合計價值3.52億元,是公司的主要資產。上述公司主要資產被質押及抵押事項未進行臨時公吿,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情形。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和第三十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曹德蒞、總經理鮮中東、董事會祕書劉傑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曹德蒞、鮮中東、劉傑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