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1 月 23日丨長源電力(000966.SZ)公佈,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和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6號)規定,公司全資子公司國電長源廣水風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水風電)所屬樂城山44兆瓦風電項目、吉陽山(金山)50兆瓦風電項目符合再生能源電價補貼項目的申報條件,廣水風電於2020年5月向主管機關提交了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的申報資料。
近日,經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審定並進行公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以《關於公佈2020年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的報告》,公佈廣水風電所屬樂城山、吉陽山(金山)風電場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名單,批覆電價分別為0.61元/千瓦時和0.6元/千瓦時。
廣水風電是以風力發電為主的企業,註冊資本為34000萬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該公司經審計的資產總值為130466.05萬元,淨資產為35661.28萬元,2019年度完成發電量2.08億千瓦時,主營業務收入12539.46萬元,實現淨利潤2968.64萬元。
廣水風電所屬樂城山、吉陽山(金山)風電場分別於2018年1月、2020年1月轉商業運行,目前在電網公司結算的電價為0.4161元/千瓦時。此次項目清單的正式下達,標誌着上述項目的新能源補貼將逐步到位,對緩解廣水風電資金壓力,增加經營活動現金流,降低公司負債,保證項目健康、安全運行產生積極影響。鑑於上述項目批覆電價已包含新能源補貼電價,因財政部撥付尚未到位,廣水風電對該部分補貼資金做應收賬款處理,上述補助資金的獲得,不會對公司當年損益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