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0 月 15日丨桂林旅遊(000978.SZ)公佈,為有效避免同業競爭,避免公司投資風險,最大限度保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同時充分利用公司控股股東桂林旅遊發展總公司(“總公司”)在旅遊行業整合資源方面的優勢地位,由總公司協助及支持公司進一步發展及擴大公司主營業務。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推動國有股東與所控股上市公司解決同業競爭規範關聯交易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13]202號)要求,公司於2020年10月14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2020年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與總公司簽署《代為培育協議》的議案。2020年10月14日,公司與總公司簽署了《代為培育協議》。
現有及擬實施的培育標的:1、灕江東線開發相關業務,實施主體為:桂林市灕江遊覽開發公司、桂林市神龍谷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桂林華之冠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等。
2、桂林山水文化展示中心及配套設施運營相關業務,實施主體為:桂林象徽演藝有限公司、桂林市桂山旅遊賓館有限公司等。
3、恭城縣旅遊資源開發相關業務,實施主體為:桂林宏源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等。
4、兩江四湖二期工程相關文化旅遊業務。
5、桂林市區公園景區內乙方控制的相關文化旅遊經營性賦能業務。
6、乙方作為甲方的項目孵化平台,通過其控制的私募基金投資孵化並具有實際控制權的相關文化旅遊業務,實施主體為:桂林怡廣文化旅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