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25日丨中恆集團(600252.SH)公佈,2019年11月25日,公司與萊美藥業原實際控制人邱宇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約定中恆集團擬通過現有或另行發起設立產業基金的方式解決收購項目的股東債務問題;相關基金將採用包括但不限於直接購買股份、參與司法拍賣、協助股份轉質押借款等方式協助邱宇解決債務問題。
現中恆集團擬通過認購國桐萊美份額方式履行《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有關約定,國桐萊美總規模擬定為人民幣5.27億元,公司作為基金劣後級有限合夥人的出資不超過1.5億元,佔基金總份額不超過28.46%。
中恆集團參與該基金的目的,一是履行公司與萊美藥業原實際控制人邱宇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約定,協助解決邱宇債務問題;二是協助邱宇解決債務問題後,使萊美藥業核心管理團隊能夠專注於萊美藥業主業發展,保持萊美藥業經營業績穩定,提升萊美藥業市場競爭力,發揮萊美藥業和中恆集團併購協同效應,共同做大做強。
中恆集團在與邱宇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中約定,基於邱宇有意願將萊美藥業的表決權委託給中恆集團,中恆集團將通過現有或發起設立新的基金解決邱宇個人債務。
邱宇已將其持有股份所對應的表決權委託給中恆集團,因此中恆集團需要履行前述框架協議約定,參與設立私募基金協助解決邱宇個人債務問題,通過多種方式增持萊美藥業股份,維護中恆集團作為萊美藥業控股股東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