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20日丨美錦能源(000723.SZ)公佈,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將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飛馳汽車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馳汽車”)分拆至創業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後,公司的股權結構不會發生變化,且仍將維持對飛馳汽車的控股權。
發行方案初步擬定為:
(一)上市地點:深交所創業板。
(二)發行股票種類: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幣。
(四)發行對象:符合中國證監會等監管機構相關資格要求的詢價對象以及已在深交所開立A股證券賬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機構投資者(中國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發行上市時間:飛馳汽車將在深交所和中國證監會批准和/或註冊後選擇適當的時機進行發行,具體發行日期由飛馳汽車股東大會授權飛馳汽車董事會於深交所和中國證監會批准和/或註冊後予以確定。
(六)發行方式:採用網下配售和網上資金申購發行相結合的方式或者中國證監會、深交所認可的其他發行方式。
(七)發行規模:飛馳汽車股東大會授權飛馳汽車董事會根據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發行前股本數量、募集資金項目資金需求量等,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最終發行數量。
(八)定價方式:通過向經中國證券業協會註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通過初步詢價等方式確定發行價格。或者在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後,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
(九)與發行有關的其他事項:本次發行涉及的戰略配售、募集資金用途、承銷方式、超額配售選擇權(如適用)等事項,飛馳汽車將根據本次發行上市方案的實施情況、市場條件、政策調整及監管機構的意見等作進一步確認和調整。
本次分拆前,公司主要從事煤炭、焦化、天然氣、氫燃料電池汽車為主的新能源汽車等商品的生產銷售,本次分拆的主體飛馳汽車主要從事氫燃料電池汽車為主的新能源汽車的生產經營,與公司其他業務板塊之間保持高度的獨立性。本次分拆不會對公司其他業務板塊的持續經營造成實質性影響。
本次分拆完成後,飛馳汽車仍為公司控股子公司,飛馳汽車的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仍將反映在公司的合併報表中,公司按權益享有的飛馳汽車淨利潤存在被攤薄的可能;但是,飛馳汽車可通過本次分拆上市,增強自身資本實力,進一步提高研發能力及擴大業務佈局,亦將正面影響公司未來的整體盈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