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17日丨實豐文化(002862.SZ)公佈,公司(“甲方”)、徐林英(“乙方一”)、楊三飛(“乙方二”)和泉州眾信超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眾信科技”或“標的公司”或“丙方”,以上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及丙方合稱為“各方”)已於2019年1月簽訂了購買眾信科技10%股份的協議,即《實豐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購買資產協議》(“《現金購買資產協議》”),並於同日簽訂了《實豐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徐林英、楊三飛關於泉州眾信超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業績承諾補償協議》(“《業績承諾補償協議》”)。根據上述協議,甲方已於2019年1月以2998.8萬元的對價完成對丙方10%股份的購買。
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和丙方已於2019年11月簽訂了購買眾信科技29.9977%股份的協議,即《實豐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購買資產協議(二)》(“《現金購買資產協議(二)》”),並於同日簽訂《實豐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徐林英、楊三飛關於泉州眾信超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業績承諾補償協議(二)》(“《業績承諾補償協議(二)》”)。根據上述協議,甲方已於2019年11月以1499.4萬元的對價完成對丙方5%股份的購買(“已完成部分交易”),截至協議簽訂之日,尚有丙方24.9977%的股份各方未進行交易。
鑑於眾信科技未完成《業績承諾補償協議(二)》中約定的2019年業績承諾,經商議,公司擬終止剩餘股份的收購,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