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24日丨ST沈機(000410.SZ)公佈,2019年8月16日,瀋陽中院作出(2019)遼01破申14號《民事裁定書》,依法裁定受理對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2019年11月13日、14日,公司召開了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出資人組會議,表決通過了公司重整計劃草案及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2019年11月16日,瀋陽中院作出(2019)遼01破18-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計劃,並終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據公司重整計劃、瀋陽中院作出的(2019)遼01破18-4號《民事裁定書》和(2019)遼01破18-4-1號《協助執行通知書》,此次重整以現有總股本約7.6547億股為基數,按照每10股轉增12股的比例轉增合計約9.1857億股,總股本擴大至約16.8404億股。上述轉增股票不向原股東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計劃規定用於引入投資人和清償債權人。
公司於2019年12月17日發佈了《關於公司重整計劃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事項實施的公告》,對上述事項進行了説明。目前,公司重整計劃所涉及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事項已實施完成。
根據沈機集團重整計劃,沈機集團持有的已被質押的1.15億沈機股份股票已解除質押登記,並已提存至瀋陽機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破產企業財產處置專用賬户;沈機集團持有的未被質押的剩餘0.76億股沈機股份股票已向金融普通債權人賬户分配或提存至瀋陽機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破產企業財產處置專用賬户。
此次權益變動完成後,沈機集團不再持有沈機股份股票;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通用技術集團”)持有沈機股份約5.0504億股股票,持股比例為29.99%,通用技術集團成為公司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