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2日丨匯金科技(300561.SZ)公佈,公司於2019年12月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核發的《關於不予核准珠海匯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彭澎等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決定》(證監許可[2019]2466號),文件主要內容如下:
中國證監會併購重組委於2019年10月25日舉行2019年第52次併購重組委會議,依法對公司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方案(下稱“方案”)進行了審核。
根據申請文件,併購重組委認為公司未能充分披露技術發展、政策變化等對標的資產業務的影響,標的資產未來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條和第四十三條的相關規定。
併購重組委會議以投票方式對公司方案進行了表決,同意票數未達到3票,方案未獲通過。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依法對公司本次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申請作出不予核准的決定。
公司董事會將於收到此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對是否修改或終止本次方案作出決議,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