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系经国务院国资委于2004年9月20日以<关于设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2004]874号文)和商务部于2004年8月20日以<关于同意武汉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4]1231号文)的批准,由武汉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