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系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7)125号文批准,由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为独家发起人,以其拥有的从事不锈钢生产、经营业务的三钢厂、五轧厂、七轧厂、金属制品厂等经营性资产重组发行A种上市股票,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