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经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川体改(1993)57号文、川体改(1994)157号文批准,以四川内燃机厂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四川省信托公司、白马发电厂电力开发总公司、中国冶金进出口四川公司、四川省机械进出口公司和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四川公司五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2月14日经四川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川证办(1997)12号文批准公司由定向募集公司变更为社会募集公司并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规范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