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经国务院国资委于2007年12月以国资改革[2007]1495号文批准,由中建总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化集团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主发起人中建总公司以其整体核心业务(包括所有与房屋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国际工程承包、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和设计勘察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含下属企业的权益和股权)及其相关负债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