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系1994年1月28日经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川体改(94)263号文批复同意,由四川省宏达联合化工总厂(后更名为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工商新技术开发公司、四川化工总厂(后更名为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县电力公司(后更名为什邡明珠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县地方电力开发公司(后更名为什邡市地方电力开发公司)等五家企业共同发起,并向北海兴垦房地产开发公司、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都宏昌化工建材商贸公司、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