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倡进一步优化上市规则 对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市值、收入要求提供更多弹性
行政长官李家超周一(21日)表示,政府未来会持续完善上市制度,促进股票市场流动性,提升香港作为上市地点的吸引力及活力。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仲尼表示欢迎,早前联同立法会议员李慧(王京)及金融界议员陈振英发表建议书,就进一步优化《上市规则》提出合共十项建议。
上述十项建议包括对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的市值及收入要求,提供更多弹性,如把400亿元的市值要求,改为让市值高于200亿元的港交所海外认可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可在港挂牌上市,或引入过去3年最高市值或平均市值等更灵活的计算方式;研究允许超大市值公司,特别是在新股上市后的公众持股量毋须维持最少25%门槛,或者引入以公众持股量的市场价值为基础的替代门槛。
此外,2020年10月30日或之前已在海外合资格交易所上市的合资格公司,在申请香港第二次上市时,为保障公司的商业敏感资料或提高上市效率,可自动享受豁免部分《上市规则》规定,如可向联交所秘密递交招股书,建议允许来港双重主要上市的海外企业在符合相关规定下,能同样获得秘密递交招股书安排。
民建联亦建议,当局要持续检讨《上市规则》第18A或18C章涵盖的行业范畴,寻求进一步扩大当中的行业类别,令更多海外优质企业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允许其未有产生收入情况下,亦可申请上市,或者已商业化公司在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特专科技业务收入至少达到2.5亿元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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