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13日丨林洋能源(601222.SH)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林洋”)拟将其持有的宿州金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宿州金阳”)、宿州金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宿州金耀”)、萧县华耀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简称“萧县华耀”)、萧县华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简称“萧县华丰”)和萧县裕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萧县裕晟”)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转让给武汉绿曦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武汉绿曦”)。上述股权转让对价为3.647亿元,涉及的装机容量合计为154MW。
其中,宿州金阳持有灵璧灵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灵璧灵阳”)、灵璧华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灵璧华浍”)、灵璧县明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灵璧明升”)三个公司 100%股权。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公司拟将涉及部分第一次非公开、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目标公司进行转让。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持续优化资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