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00358.HK):子公司讼案二审获判收取货款利息等费用
江西铜业(00358.HK)公布,其子公司上海江铜营销作为上诉人的诉讼二审,被告被判须向上海江铜营销支付货款本金合计约3.64亿元人民币;律师费36万元人民币;支付截至2019年5月24日的违约金逾1亿元人民币;及以3.64亿元人民币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自2019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金。
截至去年底,公司已对相应的货款本金计提坏账准备约2.92亿元人民币,今年上半年,公司再次对相应的货款本金计提坏账准备合计525.18万元人民币,累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共约2.97亿元人民币。公司已就诉讼涉及抵押资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相关抵押资产经评估後,预计可以覆盖剩余货款本金,暂不存在敞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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