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22日丨天富能源(600509.SH)公佈,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石河子市財政局文件《關於下達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通知》。根據《關於提前下達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文件,現撥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3114.72萬元。其中: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MW光伏併網電站項目604.89萬元;新疆天富金陽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20MW地面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819.89萬元;石河子藍天新能源新疆兵團八師148團併網光伏30MW發電工程項目900.70萬元(該項目主體業主方為石河子藍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公司代為申報並支付);新疆兵團石河子垃圾焚燒12MW發電項目214.00萬元(該項目主體業主方為新疆天富垃圾焚燒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由公司代為申報並支付);石河子市炳陽光伏發電有限公司206.73萬元;石河子市晶皓光伏發電有限公司215.71萬元;石河子市晶尚匯能發電有限公司152.80萬元。
本次公司實際獲得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合計為1424.78萬元。公司收到補助資金後,對應衝抵“應收賬款”科目,不影響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