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0 月 18日丨中國金融投資管理(00605.HK)發佈公告,2020年10月10日,董事會獲悉,公司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羅鋭及公司執行董事關雪玲(統稱“相關董事”)於未經董事會授權的情況下,聲稱代表公司簽署若干擔保合約,以擔保公司兩間附屬公司及集團外部若干其他公司發行的若干金融產品的償付責任,其中該等金融產品的部分所得款項已借予獨立於公司的第三方。
根據公司現時可得的資料,事件於2017年至2020年6月期間發生及公司於該等擔保合約項下承擔的償付責任合共金額約為人民幣13.7億元。事件與公司日期為2018年7月27日的公佈所披露的發行信託計劃及公司提供的相關擔保無關,且就董事會目前所知悉,其於公司日期為2019年4月25日的公佈所披露的掛牌若干資產及公司提供的相關擔保的範圍的外。
董事會已成立由陳旭明、張際航及方飛躍組成的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董事會亦已委聘法律顧問以就事件向公司提供法律意見。由於該等事件,2020年10月16日,公司已根據董事服務協議的條款發出通告以終止(i)委任羅鋭為公司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及關雪玲為公司執行董事及(ii)公司與各相關董事訂立的董事服務協議,即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