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7 月 29日丨大連聖亞(600593.SH)公佈,公司於今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下發的《關於大連聖亞旅遊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議解聘董事會祕書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上證公函【2020】0907號,根據相關要求,現將《工作函》全文公告如下:
“大連聖亞旅遊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公告稱,公司董事長楊子平召集召開緊急會議,審議《關於解聘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擬解聘丁霞董事會祕書、副總經理職務,但2名董事拒絕出席,1名董事缺席。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請公司核實並補充披露以下事項。
一、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規定,董事會會議應當嚴格依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董事會應當按規定的時間事先通知所有董事,並提供足夠的資料。請公司結合上述規定,説明本次緊急召集召開董事會的具體事由和必要性。請公司監事會、律師發表明確意見。
二、公告披露,2名董事以本次董事會召集召開程序不合規為由拒絕出席會議。請結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以及2名董事的意見,論證説明本次董事會召集召開程序的合規性。請公司監事會、律師發表明確意見。
三、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上市公司解聘董事會祕書應當有充分的理由,不得無故將其解聘。請公司就本次董事會審議解聘董事會祕書事項,具體説明解聘理由,並論證相關理由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四、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董事會祕書有權就被公司不當解聘或者與辭職有關的情況,向本所提交個人陳述報告。請董事會祕書就本次解聘理由做出陳述。
請公司於2020年7月30日披露本問詢函,並於2020年8月5日之前披露對本問詢函的回覆。”
公司收到《工作函》後已將本工作函的要求告知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根據《工作函》的要求及時就上述事項予以回覆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