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託百佬匯
數日之前,深圳海聯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聯訊”)發佈公告稱,公司擬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杭州工商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杭州工商信託”)發行的理財產品,峯值不超過1億元,產品期限不超過一年。
而深交所於6月10日向該司下發關注函,要求説明向關聯方購買信託產品的原因及必要性等。
某央企背景信託高管分析認為,“上市公司購買關聯方的理財產品非常正常,如果及時披露充分披露,應該沒有問題。監管部門主要是擔心資金佔用問題,資金長期趴在銀行賬户上雖然安全,但對股東來説肯定是損失。”
海聯訊是一家從事電力信息化系統集成業務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公司面向電力企業,以提供綜合性整體解決方案的形式,從事電力企業信息化建設業務,並提供相關的技術及諮詢服務。
不久之前,海聯訊公告稱,截至6月5日,公司委託理財均為銀行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區間為2.1%-4.3%。為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閒置資金,增加公司財務收益,公司將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投資範圍由“產品期限不超過一年的低風險短期理財產品”變更為“產品期限不超過一年的風險相對可控的短期理財產品,其中購買信託產品的資金峯值不超過3億元,且購買一年期信託產品資金峯值不超過1億元”。
另據記者瞭解,海聯訊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峯值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
之後,海聯訊又發佈公告稱,公司擬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杭州工商信託發行的理財產品,峯值不超過1億元,產品期限不超過一年。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工商信託與海聯訊的控股股東均是杭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杭州金融投資集團”)。
上市公司方面表示,杭州工商信託系杭州金融投資集團控制的企業,與公司同一控股股東;杭州金融投資集團的副董事長、總經理虞利明先生亦為杭州工商信託的董事長;杭州金融投資集團的董事徐雲鶴先生亦為杭州工商信託的董事;海聯訊監事會主席沈衞勤女士亦是杭州工商信託監事。根據《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杭州工商信託為公司的關聯方,此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杭州工商信託不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參與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再融資等業務的情況。
杭州工商信託目前註冊資本金15億元,杭州金融投資集團持有其57.99%股權,綠地金融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其19.90%股權,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6.26%股權等。
杭州工商信託是受中國銀保監會監管、持信託業務牌照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杭州市首家股份制金融企業。杭州工商信託取得2018年監管評級A-,近三年未發生涉及產品償付的糾紛及其他重大訴訟案件。
海聯訊還表示,本次投資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不涉及募集資金使用。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使用閒置自有資金在金額範圍內進行投資理財,不會對公司經營造成不利影響。本次關聯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監管如此,6月10日,深交所還是向海聯訊下發關注函,要求説明向關聯方購買信託產品的原因及必要性等。
關注函指出,2020年6月5日,海聯訊披露了《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暨關聯交易的公告》,計劃使用閒置自有資金不超過1億元購買杭州工商信託發行的理財產品,並授權總經理應葉萍負責簽署本次對外投資有關合同及履行合同的相關事宜。杭州工商信託是海聯訊控股股東杭州金融投資集團的控股子公司,應葉萍是杭州金融投資集團提名的董事長兼總經理。
對此,深交所要求,補充説明擬購買杭州工商信託理財產品的具體情況,包括理財產品的設立時間、風險等級、主要資金投向、約定的收益率、風險承擔條款、各方權利義務、是否存在其他有關協議,並向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報備理財產品有關合同。
深交所要求,結合前述情況説明向關聯方購買信託產品的原因及必要性,資金是否最終流向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是否構成對上市公司的資金佔用。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請律師結合信託合同有關內容,對前述事項核查並發表意見。
實際上,上市公司購買關聯方的理財產品並不少見。
業界觀察人士指出,一些上市公司購買信託產品是為了支持關聯方(信託公司)的業務;還有些上市公司為了給關聯方或產業鏈上下游融資,找信託公司放通道貸款,投資於單一信託計劃。
比如,2019年4月份,上市公司陸家嘴公告稱,公司關聯人上海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陸家嘴集團”)擬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陸家嘴信託購買“陸家嘴信託·樽盈財富二號單一資金信託”(簡稱“樽盈財富二號”),計劃認購規模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存續期限不超過12個月。
某央企背景信託高管分析認為,“上市公司購買關聯方的理財產品非常正常,如果及時披露充分披露,應該沒有問題。監管部門主要是擔心資金佔用問題,資金長期趴在銀行賬户上雖然安全,但對股東來説肯定是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