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23日丨山東華鵬(603021.SH)公佈,因舊城區改建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菏澤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菏政發[2015]29號)以及《菏澤市2018-12舊城區改建項目房屋徵收補償方案》的規定,經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菏澤住建局”)與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華鵬玻璃(菏澤)有限公司(“菏澤華鵬”)協商,擬簽署《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菏澤住建局擬對座落在菏澤經濟開發區人民路以東,規劃支路以南,灕江路以北,規劃興民路以西的土地、房產及附屬物等進行徵收,徵收補償金額合計約人民幣3.09億元。
此次交易完成後,對公司營業收入不會造成較大影響,目前公司已組織協調相關資源,充分發揮公司及其他下屬子公司的生產能力,陸續將菏澤華鵬的產能轉移至公司及下屬子公司,保障菏澤公司優質客户不流失,產品質量不下降,從而降低對公司總體生產經營的影響。
此次交易完成後,將有利於優化公司資產負債結構,降低財務費用,增加公司現金流。後期,公司將充分利用部分補償資金加大技改投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產品質量和檔次,促進公司主營業務發展,並充分利用控股股東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資源整合能力,促進公司產業發展,不斷優化公司業務結構,改善上市公司資產質量,增強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提升上市公司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