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6日丨泰晶科技(603738.SH)公佈,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17]446號文同意,公司2.15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於2018年1月2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泰晶轉債”,債券代碼“113503”。
根據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説明書》規定:“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內,如果公司A股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或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未轉股餘額不足人民幣3,000萬元時,公司有權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公司股票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3日期間,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不低於“泰晶轉債”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即23.27元/股),已觸發“泰晶轉債”的贖回條款。公司基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説明書》的相關條款規定和實際情況,放棄了行使“泰晶轉債”的贖回權。
公司股票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3月6日期間,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不低於“泰晶轉債”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即23.27元/股),已觸發“泰晶轉債”的贖回條款。
公司於2020年3月6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不提前贖回“泰晶轉債”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對於2020年2月3日觸發“泰晶轉債”的贖回條款確認放棄行使贖回權,同時,根據當前市場情況和公司實際情況,公司董事會決定本次繼續不行使“泰晶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不提前贖回“泰晶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