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月9日丨維維股份(600300.SH)公佈,公司之子公司湖北枝江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枝江酒業”)於2019年度根據國家税務的有關規定對公司自2015年以來消費税的繳税情況進行了自查補繳。
枝江酒業依據國税函【2009】380號文和税總函【2017】144號文,以終端銷售公司枝江吉星商貿有限公司(“吉星商貿”,系枝江酒業的全資子公司)的銷售收入作為計税依據,經自查,枝江酒業未繳納税款具體情況如下:2015年消費税和附加税費約1.1443億元,2016年消費税和附加税費7864.08萬元,2017年消費税、附加税費和滯納金68.026萬元,2018年消費税、附加税費和滯納金186.31萬元,合計約1.956億元。
枝江酒業於2019年度進行了自查補繳,補繳2015年消費税和附加税費約1.1443億元、2016年消費税和附加税費7864.08萬元、2017年消費税、附加税費和滯納金68.026萬元、2018年消費税、附加税費和滯納金186.31萬元,合計約1.9561億元。
截至目前,所有應繳税款及滯納金已全部繳清。主管税務部門未對該事項給予處罰。
上述補繳税款事項不做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擬記入2019年當期損益,其中繳納的消費税和附加税費約1.9524億元擬記入税金及附加,繳納的滯納金37.185萬元擬計入營業外支出,具體以審計機構審核結果為準,詳見公司後續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
公司管理層對上述問題高度重視並將以此為戒,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並加強公司税務管理,同時組織財務部門及公司其他相關部門人員對財務、税務方面的知識培訓學習,強化責任意識,杜絕此類情況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