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2)67号文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函发(1993)100号文批准,由东方电机厂作为公司的独家发起人,将国家授权其持有的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及其相关负债)折价入股,组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1993年12月17日体改生(1993)214号文批准设立,于1993年12月28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0511548-5-1号。 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